第一百零二章:争风吃醋(1/2)
作品:《大宋斩妖人》“我问你话,你要如实回答!否则,我就取你项上人头。”
陆统领此时一身酒气,脸颊喝的通红,抬起大刀,一刀砍在李平阳面前的木桌上。
李平阳一惊,咽喉一蠕动,紧张的吞了口唾沫。心说,“这果然是鸿门宴啊!”
“听陈乐说,你认识一个叫李狗蛋的?”
陆统领说时,突然露出一副激动的表情,从椅子上站了起起来。提起李狗蛋时,脸上是一副花痴的表情。
走到他身边,陆统领抬起手臂,将手直接搭在李平阳的肩膀上,又问:“是不是啊?”
李平阳被她勾住肩膀,表现的有些害羞。一扭过头,就看到了她那雪白的脖颈,顿时慌了神,思绪有点混乱。
特别是近距离,李平阳注意到,这位霸气豪爽的女侠,身材其实也挺好的,除了瘦了点,该有的地方一点不差。
论姿色,陆统领也算是一位妥妥的大美人,就是不知道,她怎么就想不开,要加入这群山匪?还成了山匪的头头。
“啊?对,我认识!而且我们关系挺好的。”
李平阳说完,将陆统领的手放下去,拿起桌子上的一杯酒,喝下肚,好让自己冷静一下。
也许她是醉酒了才这样吧。
自己还是别招惹母老虎,等酒醒了,要是让她知道自己碰过她,非得一刀劈了他不可!
“你真的认识他?那好,我特别喜欢他的诗,只是喜欢诗!他写的每一首我都读过,本统领非常欣赏他的才华。”
“你能帮我,要一个他的签名吗?”
陆统领说完,仿佛像是说了难以启齿之事,害羞的脸红到了脖子。不敢去直视李平阳,小心的用余光去偷看他。
李平阳心说,还要什么签名,本人就在你身边!现场给你签一个不就完了。
李平阳这才明白,原来她是自己的粉丝。真没想到,一个杀人不眨眼,山匪统领的她,居然还有喜欢诗词的一面。
“哦,我还当什么大事呢。就想要个签名啊?”
“嗯。”陆统领声若蚊音,点头回应。
李平阳一拍胸脯,将此事答应下来,道:“没问题,包在我身上了。”
看他同意的爽快,陆统领一笑,双手端起酒杯,仰头一饮而尽,将空酒杯落在桌子上。
李平阳闻了闻,这酒味很浓,但不能不给面子,闭着眼睛也一口干了,辣的直咳嗽。
陆统领随即被逗笑,突然想起什么,补充道:“对了,别让陈乐知道这件事!”
她喜欢李狗蛋的事,不想让别人知道,跟他关系最好的陈乐也不行。免得传出去了,她就没法在堂口立威了。
作为堂口的统领,她不希望手下笑话她。
江湖上,人们都称呼她为陆大勇。
在手下面前,她也不想让对方把自己当作小女生,所以才改的名,伪装的彪悍霸气。
而她的原名,叫作陆千雪。
本来因为之前,李平阳冒犯过自己,陆千雪就对他没什么好印象。但现在得知,他与自己喜欢的偶像是朋友,态度一下子一百八十度大转变。
看到李平阳在吃葡萄,陆千雪就主动将果盘推动,移到他面前,惹得李平阳尴尬一笑,点头感谢。
她还有意无意的,拉李平阳入伙,说现在外面动荡,沧州城被霹雳堂的四个堂口占领。
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,但现在外面都在抓人,他如果落在其它堂口手中,就不会像现在这般待遇,能坐在这吃吃喝喝了。
问他,要不要加入二堂口?
没想到的是,李平阳竟直接答应了。
李平阳接下来,趁着陆千雪为他削梨的时候,将酒杯平放着,让几滴酒液流下来。随后用手指摸了几滴,涂在脸上。
然后,装作一副特别凄惨的样子,假作哭腔,说他叫李二胖,从小就被遗弃了……
刚说到这,陆千雪抬起头看了他一眼,问他为啥叫李二胖?说他看起来也不胖啊?
李平阳渐渐演入戏,道:“小时候刚生下来,比其它孩子都重,就给起了这名。说这不是重点!让她别打岔。”
继续说,他是在沧州吃剩饭,和狗抢食活下来的,后来一次抢东西,认识了李狗蛋,对方见他可怜,就给了他一碗饭。
他们也因这一碗饭结缘,成了兄弟。长大后,他就一直在沧州的码头做工,给人当苦力。
好不容易有口饭吃,不愁饿死了,现在却被他们霹雳堂。将自己的美好给夺走了,又成了无家可归,流浪街头。
之前爬在房顶,正是害怕山匪,才躲在那里的,然后就被那陈乐一脚给踢下来了!
说到这,李平阳按着自己的腰部,哎呦喂的叫了一声,说他现在腰还疼,摔的可重了。
在李平阳煽情的表演下,陆千雪还真信了。
将梨削好皮,陆千雪拿在手上递给他,非常同情的望着他,在他头上轻松摸了摸。
“从今以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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